昨天晚上,聽了非遺界大家苑利老師關于什么是“非遺”的講座,受益匪淺,頓開茅塞,終于明白了什么是“非遺”,苑利老師給的定義是:“所謂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人類在歷史上創造,并以活態形式原汁原味傳承至今,具有各種重要價值的表演藝術類、工藝技術類和節日儀式類傳承文化事項。”這里特別強調了活態、原汁原味并且具有100年以上歷史的,還要有重要價值的文化事項,為我解決了一個重要的疑惑,比如,故宮不算“非遺”,但修建故宮的技術算“非遺”。所以保護“非遺”,就是保護傳承人,保護他們的技藝,同時也要鼓勵他們把技藝不折不扣地傳下去,這樣才能把我國那些好的“玩意”永久流傳下去。所以,我提議,還是要建立匠人工作室或工作坊,要鼓勵他們招收徒弟,要把匠人的手藝原汁原味地代代流傳下去,這才是我們做好“非遺”保護與傳承的真正要做的工作。
順便介紹一下,我國是一個56個民族組成的大家庭,歷史悠久,文化多元,在漫長的歷史長河中各民族不斷交流、交往、交融,創造了許多光輝燦爛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認定的中國39項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中,其中14項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中國少數民族創造的文明形態。它們與漢民族創造的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一起構建了多元一體的中華民族文明。
我國的14項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是:
1.新疆維吾爾族木卡姆藝術,
2.蒙古族長調民歌,
3.侗族大歌,
4.格薩(斯)爾,
5.熱貢藝術,
6.藏戲,
7.瑪納斯,
8.花兒,
9.中國朝鮮族農樂舞,
10.蒙古族呼麥歌唱藝術,
11.羌年,
12.黎族傳統紡染織繡技藝,
13.麥西熱普,
14.赫哲族伊瑪堪。
從少數民族這些非遺項目看,絕大多數是表演藝術類的,而且,以活態形式,原汁原味地傳承了100年以上的,符合苑利老師的定義標準。今后我還要繼續關注“非遺”的保護與傳承,把咱們祖宗留下來的好玩意都保護起來。
那么,對于推廣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產品,應該選擇哪類海外KOL合作比較好呢?另外,可以選擇在旅游和美食領域有影響力的海外KOL進行合作。選擇在文化藝術領域有影響力的海外KOL進行合作也是一種選擇。在推廣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產品時,選擇合適的海外
至此,中國已擁有52處世界遺產。此次鼓浪嶼申報世界文化遺產地遺產構成要素包括:世界多元文化聚居在鼓浪嶼,使得鼓浪嶼的建筑特色和風格體現了中國、東南亞和歐洲建筑與文化價值觀的交融。中華文化是農耕文化,講究鄉土,對海洋文化卻一直重視不夠。因此,
那么,什么才算是世界非物質文化遺產?這一次,考考你:在中國豐富的文化傳統中,有哪些元素可能不包括在這一名錄之內?這種思考不僅幫助我們更好地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重要性,也促使我們在日常生活中更積極地去探索和保護這些即將被遺忘的文化瑰寶。
何山)近日,由中國文物學會、中國文物報社主辦的“2021全國十佳文化遺產旅游案例推介活動”終評會在京召開。15名專家組成終評委員會投票選出“2021全國十佳文化遺產旅游案例”和“2021全國文化遺產旅游優秀案例”。其中,河南博物院“失傳的寶